从完整阅评到有理由的决定

资格与材料核对先于专业评价。作品评审组处理金奖及三项创造奖;创作成果评审组处理三项银奖。评审须完整观看或体验对象,再核对其主张所需的证据。

各维度使用五级描述,记录观察、理由及待核对事项,不机械加总或使用未公开权重。之后按章程评议及表决;每项最多一个获奖对象,可以空缺,共同创作可共同署名。

金奖须至少五名无利益冲突且完成阅评的评审参与,并获不少于三分之二支持;其他奖至少三名、过半支持。回避后人数不足须由合资格替补完成阅评。获奖公布时附可公开的评审理由。

独立、公平与保密

国籍、院校、公司规模、工具品牌、预算、赞助、付费服务或渠道来源不构成评审优势。评审申报相关制作、投资、雇佣、代理或其他利益关系,按规定回避。私人材料不因提交或获奖而自动公开。

就资格事实错误、未处理的利益冲突、错误版本或重大程序偏差,可在相关决定通知或结果公布后十四个历日内提出书面覆核并附资料;后来发现的新证据可另说明。单纯不同意艺术判断不构成程序覆核。

银奖:共用作品,补充成果证据

三项银奖分别评创作方法、数码角色和世界体系,不代表影片名次。成果须由当届合资格提交作品验证,影片本身不必先入围主竞赛。既有成果须说明本次参评版本、既有及新增贡献。

沿用影片已有的人员、工具及来源资讯,只补成果名称、范围、版本、特殊贡献和对应证据。同一成果由多部影片验证时,指定主要关联作品并合并证据。使用通用模型或工具,本身不使其成为参评成果。

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