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資格與 AI 原生創作
作品參評版本須於 2026 年 8 月 1 日或之後完成。不設首映要求;已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電影節的作品,可以在符合其他條件時申請。不設統一片長下限。
AI 須對主要視聽材料、表演、敘事組織、生成規則或觀眾體驗具有實質作用。2027 不設固定 AI 使用百分比;申請人須透過作品、簡潔説明及可核對材料,交代 AI 的作用與人的創作決策。僅使用自動字幕、降噪、升頻或行政輔助,不單獨建立資格。
提交完整可評的影片或視聽作品。預告、概念提案、工具示範或零散素材不能替代作品。動態作品須明確體驗範圍、參評版本及停止條件;特殊設備或無障礙需要應事先説明。
個人、團隊與代表提交
接受個人、團隊、工作室、院校及有權代理申請。一人可兼任多職,多人可共同擔任同一職責;不要求設立公司、湊齊傳統攝製組或讓每名貢獻者註冊帳户。記錄主要人類創作負責人、實際貢獻及準確公開署名。
提交代表須獲準提供作品及相關資料。提交權限、創作署名與商業授權是不同關係。未達所在地法定成年年齡者,由有權同意的監護人或機構代表共同確認。
授權、公開與 INDEX
必要評審許可只涵蓋資格核對、評審、技術測試及申請處理。公開展映、宣傳片段、INDEX 公開記錄及商業合作分別確認。不提供選擇性宣傳或市場合作許可,不影響專業評價。
可引用本人有權提供的既有 INDEX 資料並確認版本;平台未提供直接引用功能時,可在材料中附上連結。毋須先購買 INDEX。報名、入圍或獲獎不轉移既有權利,也不保證發行、交易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