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影片、互动叙事、程序/生成系统及数字角色,可以帮助描述创作形式。标签可重叠,不另构成奖项,也不设定形式高低。依完整作品及具体成果选择参评范围。
了解七项奖如何评选作品资格与 AI 原生创作
作品参评版本须于 2026 年 8 月 1 日或之后完成。不设首映要求;已公开发表或参加其他电影节的作品,可以在符合其他条件时申请。不设统一片长下限。
AI 须对主要视听材料、表演、叙事组织、生成规则或观众体验具有实质作用。2027 不设固定 AI 使用百分比;申请人须透过作品、简洁说明及可核对材料,交代 AI 的作用与人的创作决策。仅使用自动字幕、降噪、升频或行政辅助,不单独建立资格。
提交完整可评的影片或视听作品。预告、概念提案、工具示范或零散素材不能替代作品。动态作品须明确体验范围、参评版本及停止条件;特殊设备或无障碍需要应事先说明。